关于严格执行国庆节前后外出请示报备制度的通知
作者:丁忠明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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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教育局文件
关于严格执行国庆节前后外出
请示报备制度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社区教育中心,各科室、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委办通知要求, 现就严格执行国庆节前后外出请示报备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及教职员工, 无工作需要和特殊原 因,不提倡离开镇江,尽量减少跨区域流动。
二、原则上, 离镇外出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所在的 设区市。出行前须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 全程做好个人防 护,做到安全出行。
三、 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含局班子成员、科室部门科长、主 任、书记、教育助理) 确需离镇的,须提前向教育局主要领导履行 书面请示和报备程序,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出。
四、各单位其他人员确需离镇的, 须提前向所在单位书面请示 报备,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出。
五、各学校要动员学生及家长就地过节, 告知最新的疫情防控 政策,执行好“非必须不离镇、离镇须报备”要求,确需离镇的, 返回后严格落实疫情管控措施。
六、各单位必须按要求严格执行外出请示报备制度, 因瞒报、 漏报、缓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
丹阳市教育局 2022 年 9 月 28 日
附件
教育系统外出请示报备单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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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人员 | 本人签名: 联系方式: | |
外出信息 |
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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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去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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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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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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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
注:此表由外出人员手工填写,经审批后交各单位指定部门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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