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教师量化考评管理的通知
丹阳市教育局文件
丹教〔2019〕167号
丹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教师
量化考评管理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巩固初中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县管校聘成果,全面推进其他学段县管校聘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各学段量化考评细则(试行)的贯彻和落实,提出如下要求:
一、明确目的,提高认识
量化考评是学校管理的重要抓手,也是促进教师自我反思、寻找差距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激发教职工的工作活力,鼓励优秀教师不断开拓、奋发向上,各校要建立和完善量化考评的评价机制、激励办法,将量化考评落实到教育教学管理的每个方面。
二、广泛宣传,统一思想
加强正面宣传,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县管校聘相关文件精神和考评细则,让广大教职工掌握政策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发挥量化考评积极导向作用,引导教师自觉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树立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努力拼搏、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三、完善考核,形成机制
学校要完善教职工考核评价体系和机制,各职能科室要从实际出发制订完善的考评方案,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师德、能力、业绩为核心,加强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学校量化考评结果要体现向教学一线倾斜,体现奖勤罚懒、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导向。
四、规范过程,严肃纪律
学校要严格执行考评政策和规定,严肃考评纪律,规范操作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学校主要领导是量化考评的“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对故意抵制管理改革、寻衅滋事、扰乱教育教学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将严肃处理,坚决杜绝没有经过学校同意越级非法上访、集访行为,对量化考评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及时公示,结果运用
每次考评后的结果都应及时反馈,经本人签字确认后进行公示,每学期结束报教育局人事科,相关数据录入教师管理信息平台。量化考评结果将作为评先评优、职称评审、岗位竞聘、绩效分配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六、相关问题的说明
1.主动跨校交流在量化考评过程中的加分只能用于下一轮岗位竞聘,不作为评先评优、职称评审、岗位竞聘、绩效分配等工作过程中的加分。
2. 2019年上半年的绩效分配可参照原方案,2019年下半年起绩效分配须制定新方案。
3.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除节假日值班和晚间值班外,其他工作量都应计入量化考评和绩效分配中。
4.教辅、后勤人员的量化考评由各单位参照教师量化考评表进行。
5.各单位在9月底将本单位的量化考评细则和实施方案上报人事科备案,每月把考评结果进行公示并报人事科备案。
附件: 6.丹阳市职业学校教师量化考评表(试行)
丹阳市教育局
2019年9月2日丹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9月2日印发
附件6
丹阳市职业学校教师量化考评表(试行)
单位 姓名 任教学科 填写时间
项次 | 考评项目 | 权重分值 | 内容和标准 | 自评 | 考评 | ||||
一 | 职业道德 | 25 | 为人师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服从分工,事业心强,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有事有病履行请假手续。认真参加各类学习,团结协作,关爱学生。得25分。 | ||||||
扣分项目 | (1)劳动纪律考核。每周考核,每月累计,当月迟到、早退或无故不参加学校活动达5次,扣1分。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看影视娱乐片、炒股、打牌、网上购物等,经查实每次扣2分。旷课(监考)每次扣2分,旷职每半天扣1分。 | ||||||||
(2)存在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或违反廉洁从教等有关规定,经查实后每次扣20分。 | |||||||||
(3)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扣5分,受到市局通报批评扣10分,受到市局政纪、党纪处分扣25分。 | |||||||||
(4)年度考核等次基本合格一次扣10分,不合格一次扣25分。(与第2、3项不累计扣分。) | |||||||||
二 | 教育教学工作 | 25 | (1)满工作量得分。担任学科教学,周课时在10节(含10节)以上的,每学期得12.5分;周课时在6—9节的,每学期得8.5分;周课时在2—5节的,每学期得4分;其余不得分。 | ||||||
20 | (2)常规教学工作得分。担任学科教学工作,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每学期10分,每学年20分。一学期,连续病假或累计病假达1个月扣1分,连续事假或累计事假达7天扣1分,依次类推。在学校或教育局组织的教学常规检查中,不合格一次扣2分,一学期10分扣完为止。 | ||||||||
20 | (3)教育管理工作得分。从事班主任工作(提供证明)每学期得10分,行政干部每学期得10分,每学年20分。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每学期得4分,每学年8分。(以上各项不累计,以最高分计算。) | ||||||||
三 | 专业发展水平 | 3 | (1)教学成果奖得分。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及以上得3分,镇江市级得2分,丹阳市级得1分。(参与者得分减半。以最高得分计算,不累计。) | ||||||
2 | (2)课题研究得分。开展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组织的专业课题研究(以结题证书时间为准)省级及以上得1分,镇江市级得0.5分。(省级及以上课题主持人得全分,参与者减半。镇江市级课题仅主持人得分。以最高得分计算,不累计。) | ||||||||
3 | (3)论文发表得分。在专业核心期刊(含人大复印)发表论文每篇得3分,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每篇得1分。(发表文章需提供知网等查询证明;第一作者得满分,参与者减半得分。最高得3分。) | ||||||||
2 | (3)经验交流得分。在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会议上作经验交流推广每次得1分,镇江市级每次得0.5分。(包括公开课和讲座,证书以教育行政部门公章为准。最高得2分。) | ||||||||
四 |
加分项目 | 7 | (1)个人基本情况加分。教龄加分:30年教龄以上加3分,20年教龄以上加2分,10年教龄以上加1分(10年以下不得分,教龄=考核年份-工作年份);学历加分:博士加3分,硕士加2分;“双师型”教师加分:其中高级技师加1分,技师加0.5分。 | ||||||
3 | (2)拔尖称号加分。凡获正高级讲师、省特级教师、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省职业教育领军人才、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带头人、省中心组组长/副组长、镇江市级中心组组长、省级/市级/县(市)级名师工作室领衔人、镇江市学科带头人、镇江市中青年骨干教师加3分,丹阳市学科带头人加2分,丹阳市教学骨干加1分。 | ||||||||
3 | (3)综合荣誉加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综合表彰加3分,大市级综合表彰加2分。(以最高荣誉计,不累计。) | ||||||||
5 | (4)参加专业竞赛得分。任教以来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大赛(含班主任大赛、技能大赛、教学大赛等)活动中,国家级一等奖得5分;国家级二等奖、省级一等奖得3分;省级二等奖及镇江市级一等奖2分。(获奖为任教以来。以最高得分计算,不累计。) | ||||||||
5 | (5)辅导学生竞赛成绩加分。辅导学生技能大赛等,国家级一等奖得5分;国家级二等奖、省级一等奖得3分;省级二等奖及镇江市级一等奖2分。(证书以教育行政部门公章为准。) | ||||||||
3 | (6)重点教学工作加分。近三年担任综高班毕业班、“3+4”毕业班考试学科教学工作,较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每学期加1分,每学年共2分。 | ||||||||
5 | (7)管理工作经历加分。担任过行政干部的,每3年加1分,不足3年的不加分,最高加5分。担任过教研组长或班主任的,每3年加0.5分,不足3年的不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以上两项以最高项计,不累计。 | ||||||||
3 | (8)重大创建、评估和突出贡献类加分。如遇学校重大创建、评估活动和重要工作,根据其工作表现和工作量,经学校校长室、党总支研究决定设立“突出贡献奖”,获奖人数不得超过直接参与人数的15%,每人每年加1.5分,最高得3分。 | ||||||||
合计得分 | |||||||||
量化考核评分小组签名 | 本人确认签名 | (按手印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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