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丹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教师评审晋升岗位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社区教育中心,各科室、部门:
为做好教师晋升岗位工作,根据《丹阳市教师岗位设置评审实施细则(试行)》(丹教(2020)91号)文件精神,逐步构建岗位晋升机制,完善岗位履职管理,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等级岗位晋升的基本年限要求
1.正高级教师三级岗位需受聘四级岗位5年以上。
2.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须受聘六级岗位4年以上,六级岗位须受聘七级岗位4年以上。
3.中级教师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3年以上,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3年以上。
4.初级教师十一级岗位需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5.年限时间计算到2020年12月31日。
二、教师评审晋升岗位
(一)评审晋升岗位的对象(含派遣教师)。
每年将教师各级各类空余岗位的75%用于教师评审晋升岗位,任现岗位以来符合各等级岗位晋升的基本年限要求者都可以参与此次晋升岗位评审。
(二)评审晋升岗位的流程
1.个人申请
个人对照岗位评审晋升条件,自主提出岗位评审晋升的申请(申报表见附件1:2021年教师评审晋升岗位申报表)。
2.学校评审
(1)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核实。
(2)学校评审小组按照公开述职、成果展示、民主测评、组织推荐等程序开展评审工作。公开述职和教师测评相结合进行,参加人数不少于学校或单位教师总数的85%。
(3)学校评审小组通过集中评审,严格按照分配名额和要求择优确定推荐人员名单。推荐名单按综合评审结果排序,最近两次量化考核占60%(2019学年度一次、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一次)、评审小组评审占20%、民主测评占20%。排序推荐名单在学校(单位)网站或公共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校具体指标见附件3:2021年教师评审岗位晋升指标分配)
(4)学校评审小组对符合申报条件者进行评审、排序、公示后推荐参与全市评审。各校推荐人数应适当兼顾各学科、各等级岗位(教师奖励晋升岗位未晋升者,优先推荐)。
(5)以下类别人员单独推荐,不占推荐指标,由教育局单独组织评审。
A、距退休时间不足3年、首次设岗后岗位未晋升且现职龄满15年、长期担任班主任或学科教学、群众公认、师德高尚、满工作量的教师。
B、严重缺编农村学校教师,在现岗位级别满11年,在教学一线满工作量,量化考评排名位于学校前50%。
C、在现岗位级别满8年、教龄在25年以上、在教学一线满工作量的高中教师。
D、机关部门和社区教育中心工作人员从紧控制参加岗位评审数。
3.全市评审
教育局组织成立评审小组,邀请第三方对学校推荐参加评审岗位晋升的人员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晋升岗位数确定岗位晋升名单。
(三)任现岗位以来,具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加本次晋升岗位评审:
1.不在教学一线工作的教师。
2.当年量化考核结果在后30%的教师。
3.在作风效能督查中受到通报批评的教师。
4.违反师德师风规定的教师。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教师。
三、工作要求
1.正面引导。学校要高度重视岗位设置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师德效能,关注教育教学,强调实绩考核。
2.规范程序。学校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明确程序,规范操作,推荐结果公示后上报。
3.严肃纪律。学校要严肃纪律,坚决杜绝违规违纪、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责任。
4. 6月15日前将花名册电子表发邮件至邮箱dyjyjrsk6@163.com,申报表、花名册纸质稿交人事科6007。逾期不报视为主动放弃申报处理。申报人员相关佐证材料本单位审核、存档。
附件1:2021年教师评审晋升岗位申报表
2:2021年教师评审晋升岗位花名册
3:2021年教师评审岗位晋升指标分配
丹阳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