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委员会评委库调整工作的通知
丹阳市教育局文件
丹教〔2019〕49号
丹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委员会评委库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社区教育中心,各科室、部门:
根据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苏职称〔2001〕2号)和江苏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5号)《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调整工作的通知》(镇教办发〔2019〕33号)等文件精神,镇江市教育局将重新调整组建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中职校中级、中小学中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为做好评审专家库人选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1.镇江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成员推荐对象为符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镇江市级以上拔尖人才称号人员(同时具备)。
2.镇江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成员推荐对象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讲师)及以上、镇江市级以上拔尖人才称号(同时具备)。
3. 在职正高级教师及省特级教师原则上都应申报推荐,且不占分配名额。退休的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视具体情况也可择优推荐。
二、推荐类别
1. 镇江市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2. 镇江市幼儿园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3. 镇江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三、推荐人选条件
1.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师德高尚,为人正直,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 有较高的政策水平,熟悉相应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一定的评审工作经验。
3. 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水平较高,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且具有镇江市级中青年骨干教师及以上人才称号。
4. 中职中级评委推荐人选按照学科大类推荐(德育、语文、数学、外语、体育、历史、地理、物理、生物化学化工、农林牧渔、资源环境、能源、土木水利、机械机电、电子电工、汽车交通、计算机、纺织服装、医药卫生、财经商贸、旅游服务、文化艺术、文秘与公共服务、教育心理、教育管理、农村、社区成人教育),每个学科推荐不超过3人。
四、推荐程序
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提出申报,学校(单位)民主推荐,按不同序列填写中小学、幼儿园高级评委人选推荐表(附件1),中职中级评委人选推荐表(附件2),推荐表在学校(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局审核;教育局统筹考虑学段、学科,择优上报。
五、推荐工作相关要求
1. 学校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发挥推荐与选拔工作的导向作用,增强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2. 45岁以下教学第一线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应占一定比例,推荐时要注意学科、年龄分布,兼顾各学科,不宜过于集中。
3. 各地、市属学校(单位)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花名册(附件3、附件4)信息无误。
4. 报送时间及要求:请于3月22日前将推荐表(一式两份)、花名册审核盖章后报教育局人事科6007。
附件:1.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人选推荐表
2.中职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人选推荐表
3.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推荐人选花名册
4.中职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推荐人选花名册
丹阳市教育局
2019年3月15日